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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强烈的事业心、责任感并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良好的商业道德,认同金洋太阳能的经营理念和企业文化,走品牌之路,愿意长期精诚合作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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具备正常工商营业所需用的各种证件,包括营业执照、税务登记证、法人资格等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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具备正常经营所需的资金和规范的办公场所,配备电脑、传真等办公工具,建立完善的销售档案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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按规定建立足够数量的形象店、专卖店,并能严格按金洋太阳能企业VI手册要求装修金洋太阳能形象店。省会和重点城市形象店面积不低于100平方米,其它地级市专卖店面积不低于80平方米,县、区级不底于50平方米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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认同且愿意执行金洋太阳能企业相关的市场管理政策、服务规范条约、结算政策、广告促销方案等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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按照要求建立专业的营销组织和销售团队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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具备较强的网络建设能力与管理能力及市场推广能力,省会城市有独立运作10个专卖店的能力,其他城市有独立运作3—5家专卖店的能力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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积极开展经销区域内的广告、公关及促销活动,并愿意承担部分广告、公关及促销费用。保证完成金洋太阳能年度销售任务、提高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、保证市场占有率的持续稳定增长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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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企业指定的区域内销售,保证不异地冲货、窜货、跨区域销售,保守金洋太阳能企业秘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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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纳规定金额的品牌市场服务保证金;首次进货达到公司定量要求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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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良好的客户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,并有专业的售后服务人员和服务车辆。 |